一、法律依据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,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量刑分为两档:
- 危害公共安全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
- 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
过失犯罪则区分情节轻重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至七年有期徒刑
二、量刑标准判定要素
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主要考量以下要素:
- 主观故意性:是否具有破坏目的的直接故意
- 设施使用状态:是否属于正在运行的公用设施
- 危害结果范围:包括通信中断时长、影响用户数量等
- 财产损失程度:直接经济损失是否达到60万元以上
三、后果严重程度认定
以下情形可认定为”造成严重后果”:
- 导致2人以上死亡或6人以上重伤
- 造成重大公共事件或社会秩序混乱
- 影响应急通信系统正常运行
- 直接经济损失超过60万元
四、司法实践考量因素
近年司法实践中呈现以下特点:
- 采用「行为+结果」双要件认定模式
- 注重补充侦查关键证据:如设施供电范围鉴定、维修记录等
- 引入专家证人制度:评估技术性损害后果
-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:赔偿损失可减轻处罚
本罪量刑需综合主客观要件,通过技术鉴定和证据链构建准确认定危害程度。司法机关在审理中严格区分故意与过失,注重实物证据与专业评估的结合,确保罪责刑相适应
内容仅供参考,具体资费以办理页面为准。其原创性以及文中表达的观点和判断不代表本网站。如有问题,请联系客服处理。
本文由神卡网发布。发布者:编辑员。禁止采集与转载行为,违者必究。出处:https://www.9m8m.com/12693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