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靓号保底消费的合法性边界
根据《民法典》合同编规定,运营商与用户签订靓号保底消费协议时,需遵循合同自愿原则。若消费者在知情且自愿的情况下签署书面协议,该条款具有法律效力。但运营商不得通过格式条款强制延长保底期限或设置终身消费限制,此类行为可能违反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四条关于公平交易的规定。
二、联通靓号协议争议案例
近年联通用户投诉案例显示,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情形:
- 过户时新增预存话费及二次保底消费要求
- 合约到期后拒绝降低套餐资费
- 协议文本未交付消费者单方留存
如金女士在2019年办理靓号时签署两年协议,到期过户时却被要求再签三年保底协议,引发对「二次门槛」的合法性质疑。
三、消费者权益受损的表现形式
- 知情权受限:电子签约流程中未完整展示协议内容
- 选择权剥夺:强制绑定高额套餐且禁止降档
- 公平交易权受损:单方面设置终身保底消费
四、法律依据与维权路径
消费者可依据以下法规主张权利:
- 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四条:格式条款无效情形
- 《电信服务规范》第十六条:禁止强制指定套餐
- 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七条:捆绑销售限制
维权建议优先通过运营商投诉渠道协商,协商不成可向工信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诉,必要时提起民事诉讼。
五、合理选择与解决方案
建议消费者:
- 办理前要求运营商书面说明保底条款有效期
- 保留完整的协议文本及签约过程证据
- 合约到期后及时主张套餐变更权利
对于已签订不合理条款的用户,可依据《电信服务规范》2022年修订条款主张解除长期保底协议。
选择联通靓号并非必须接受高额保底消费,但需警惕运营商通过格式条款设置的不合理限制。消费者应充分行使知情权与选择权,遭遇侵权行为时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。监管部门需加强电信服务协议备案审查,遏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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