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号码选择与归属权
根据青岛联通靓号协议,用户需从运营商指定的靓号池中选择号码,所选号码的通信服务使用权归用户所有,但号码所有权仍属中国联通。协议期内用户不得擅自转让或出租号码。
二、最低消费与合约期限
靓号使用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
- 合约期通常为24-60个月
- 按月缴纳指定金额的最低消费(100-2000元不等)
- 消费金额包含通话、流量等通信服务费
三、号码使用限制
协议明确禁止以下行为:
- 利用靓号进行违法经营活动
- 恶意欠费超过15个自然日
- 未经许可修改套餐资费标准
四、协议变更与终止
合约期内如需变更套餐或提前终止协议,需满足:
- 提前30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
- 缴清未履行合约期的预估费用
- 支付协议约定的违约金
五、违约责任
违约处理方式包括:
- 欠费停机:收取每日0.3‰的滞纳金
- 提前解约:按剩余合约期消费总额的30%赔付
- 违规使用:永久收回号码使用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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