航空公司通用规定
根据国际民航组织(ICAO)和中国民航局规定:
- 额定能量≤100Wh的充电宝可直接携带
- 100Wh<额定能量≤160Wh需经航空公司批准
- 禁止托运所有充电宝,必须随身携带
容量标识识别方法
查看设备标注的额定能量(Wh),若无明确标识,可通过公式计算:
电池容量(mAh) | 额定能量(Wh) |
---|---|
5000 | 25 |
20000 | 100 |
30000 | 111 |
国际与国内航班差异
不同地区有特殊规定:
- 欧盟航班要求设备需明确标注CE认证
- 美国TSA限制每人最多携带2个充电宝
- 中国国内航班严格禁止额定能量超160Wh
存放与包装要求
确保安全运输的注意事项:
- 必须单独存放,禁止与其他金属物品混放
- 设备接口需用绝缘胶带封闭
- 飞行中禁止使用充电宝为设备供电
申报与违规处理
超限设备的处理流程:
- 提前72小时联系航空公司提交申请
- 值机时出示书面批准文件
- 违规携带可能面临设备暂扣或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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