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义与法律依据
电销卡诈骗罪属于电信网络诈骗的衍生类型,主要依据《刑法》第266条诈骗罪条款及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相关规定,其核心特征是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,利用电话营销卡(电销卡)实施非法牟利。
违法行为构成要件
- 主观要件:存在非法占有目的的直接故意
- 客观行为:实施以下至少一种行为:
- 伪造电销卡资质文件
- 虚构商品服务内容
- 恶意诱导交易
- 损害结果: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超3000元
典型违法行为类型
行为模式 | 法律条款 |
---|---|
冒用运营商资质 | 刑法280条 |
虚构高额返利 | 刑法224条 |
非法获取个人信息 | 刑法253条 |
司法认定难点
在司法实践中需重点区分:合法电销行为与诈骗的界限、涉案金额的累计计算规则、共同犯罪的责任划分标准。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明确,连续三个月实施同类行为即构成”多次诈骗”。
电销卡诈骗罪的界定需综合主客观要件,重点审查交易真实性、信息合法性及资金流向。建议企业建立合规审查机制,消费者注意核实电销主体资质,司法机关强化电子证据采集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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