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背景
2019年起,广州部分电信宽带用户因线路改造被单方面停用服务,但系统持续计费并产生滞纳金,涉及用户超200户,累计争议金额达87万元。
纠纷核心焦点
争议集中在三方面:
- 未提前告知的终止服务是否构成违约
- 设备拆除后仍持续计费的合理性
- 滞纳金计算的法律依据
法律条款争议
根据《电信条例》第四十一条,电信业务经营者暂停服务应提前公告。用户主张电信存在以下违规行为:
- 未履行告知义务
- 未提供有效申诉渠道
- 计费系统存在技术缺陷
用户维权案例
天河区用户张先生提供的证据显示:
- 2020.03 首次投诉费用异常
- 2021.07 向工信部提交申诉
- 2022.05 法院受理民事诉讼
解决方案困境
电信方提出的和解方案遭82%用户拒绝,主要分歧点包括:
- 仅免除滞纳金不退还本金
- 要求签订保密协议
- 未承认系统过错
该纠纷暴露电信行业服务协议的不对等性,专家建议建立第三方计费审计机制,同时亟需完善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条例,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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