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随身WiFi的登机限制与充电宝规定的关系
民航局将内置锂电池的电子设备(如随身WiFi)归类为“充电宝”类产品,需遵守同等携带规则。若设备同时具备供电和联网功能,其电池部分仍适用能量限制标准。
二、民航局对充电宝的通用限制标准
现行航空运输规定明确以下要求:
- 容量换算:100Wh≈27000mAh(以3.7V锂电池计)
- 允许范围:≤100Wh可随身携带,100-160Wh需申报
- 数量限制:每人最多2个充电宝类设备
- 包装要求:禁止托运,必须随身携带
三、如何判断1万毫安设备是否符合要求
通过公式计算额定能量:
参数 | 示例值 |
---|---|
电池容量 | 10000mAh |
标准电压 | 3.7V |
计算公式 | 10000×3.7÷1000=37Wh |
计算结果37Wh远低于100Wh限制值,符合直接携带标准。
四、携带充电宝和含电池设备的注意事项
- 设备必须标注清晰参数(容量、电压、生产商)
- 禁止携带破损或改装设备
- 需单独通过安检检查
五、飞行中电子设备的使用规范
无论充电宝或含电池设备:
- 飞行全程禁止用作电源
- 带有物理开关的设备须保持关闭
- 禁止放置在高温或受压环境
1万毫安随身WiFi在符合标识清晰、设备完好的前提下可直接携带登机,但需遵守与充电宝相同的运输规范。建议出行前检查设备参数标签,并与航空公司确认特殊型号的携带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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