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强制最低消费限制
电信靓号协议普遍设置双重消费门槛:用户需一次性缴纳高额预存话费(如120个月分月返还),同时承诺每月保底消费金额。某运营商协议明确要求靓号用户每月最低消费仅计算通信费用,包含国际漫游等非必要支出项,且不可因手机丢失等客观原因减免。部分靓号协议未在签约前明确告知最低消费标准,导致用户后期维权困难。
二、超长协议期限绑定
运营商通过长达10年(120个月)的协议期锁定用户,协议期内禁止办理过户、携号转网及停机保号业务。具体表现为:
- 协议生效当月即计入首个履约月份
- 停机期间仍按保底金额全额收费
- 合约自动续期条款未明确告知
典型案例显示,用户因工作变动需终止服务时,仍需支付剩余合约期70%的违约金。
三、过户权益限制
靓号用户在协议期内完全丧失号码处置权:
- 禁止向第三方过户,即使完成协议期也需新用户重新签订靓号协议
- 过户时运营商可单方面提升保底消费标准
- 违反工信部关于用户自主选择权的规定
四、高额违约金条款
违约金采用阶梯式叠加计算方式,包含:
- 剩余合约期总话费的50%作为基础违约金
- 未使用终端的折价赔偿(按官网售价而非实际价值计算)
- 靓号保底消费金额×未履约月份×30%的附加费用
有用户解约时需支付相当于原合约金额2.5倍的违约金。
五、捆绑消费陷阱
靓号协议常与其它服务形成强制绑定:
- 宽带业务与手机号码终身捆绑
- 免费设备赠送转为长期租赁合约(如天猫精灵每月16元)
- 定向流量服务中包含不可卸载的预装软件
六、套餐降档限制
运营商通过技术手段限制用户套餐变更自由:
- 协议期内禁止降低套餐档次
- 套餐外流量资费未明确公示
- 优惠期结束后自动恢复高额标准资费
某案例显示用户办理的19元套餐在3个月后自动升至59元/月,但该条款以小于正文三号的字体标注于协议附件。
电信靓号协议通过复杂的条款设计形成多重用户权益限制,消费者应重点核查协议中的履约期限、解约成本、费用构成等细则,办理时要求运营商出具完整的书面协议,并通过工信部申诉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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